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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一家公司做了18年,如2008年与公司签了无期限合同,现在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得怎样的
我在同一家公司做了18年,如2008年与公司签了无期限合同,现在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得怎样的 我是1993年10月2日进入一家公司,2008年与该公司签了无期限合同.现在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依法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2011-11-22 11:04 罗衣余味(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2 11:06
最多19个月的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1-11-22 16:15
19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解雇,则属于违法解雇,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3 张耀和律师  2011-11-22 20:01
双方同意解除是十二个经济补偿,你不同意,单位又找不到合法的解除理由,就要支付二十四个月的赔偿金。
4 李翠英律师  2011-11-22 21:13
如果是公司无故辞退你,从入职时起,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注意保存被辞退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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