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的咨询 我的舅舅于2011年11月,在工厂工作时间突发脑出血疾病,在120急救时以证实没有自主呼吸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至今依然生命垂危但是按照条文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算工伤,我舅舅现在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但如果撤销呼吸机便会立即死亡。可是如今已经超过法定的48小时了。请问您这样是否还是按照工伤处理?如按照工伤处理该公司是否担负医药费用?如果我舅舅医治无效如何赔偿?
2011-11-21 21:34 eagle1……(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1-21 22:50
不属于工伤。
2 110网律师 2011-11-21 21:46
因为自身原因突发疾病,只有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认定工伤。所以你舅舅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3 孙新律师 2011-11-21 21:52
有判例支持因使用呼吸机超过48小时死亡者为工伤
4 孙新律师 2011-11-22 10:05
不属于工伤,只能走医疗保险
5 康治斌律师 2011-11-23 10:12
不属于工伤,只能走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