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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产权过户问题
房产产权过户问题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8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产证在我们这里。现在再办过户手续,手续费很贵。那么可不可以请卖房人出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来充当房产证的功能?或者可不可以以立遗嘱的方式将房子在法律上转到我们名下呢?
2011-11-21 18:28 青瓦落檐(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21日 18时45分
未取得产权证在你父亲名义下,其订立遗嘱存在重大瑕疵,建议还是积极过户,或就协议进行 公证或律师见证为宜!
2 110网律师  2011-11-21 18:29
都不妥当。
积极办理过户,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3 110网律师  2011-11-21 19:36
不管写什么协议,都从法律上不能绝对保证你们对此房的所有权,最有利的是将此房过户到你们名下。
4 110网律师  2011-11-21 20:41
不能,房产的凭证只能是房产证或者是法院判决书,强烈建议你们办理房产证。
5 110网律师  2011-11-21 20:48
未取得产权证在你父亲名义下,其订立遗嘱存在重大瑕疵,建议还是积极过户,或就协议进行 公证或律师见证为宜!
6 110网律师  2011-11-21 21:26
费用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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