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的产权过户纠纷 我和前夫离婚,协议关于位于成都龙泉的一套房屋归我,但是房屋产权还没有办下来,离婚后办下来,我和他各自都有一本产权证,我想把产权收到自己一个人名下,他不配合,我该怎么办?而离婚协议只有在公证处公证的那一份才是2个人签字盖章的,协议是否有效?
2010-11-05 09:19 轻扬(四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5 09:23
如果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过公证处公证,则应有法律效力,凭公证书即可办理房产过户。
2 110网律师 2010-11-05 09:28
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3 110网律师 2010-11-12 17:16
你好,如果你们的离婚协议是经过公正的,应当有一份公证书,用公证书可直接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