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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是在下沙这里租了一间房,房子是11月26号到期,我已提前一个月与房东说明我到期后将搬走。在11月5日左右,我通知房东我将要提前搬走,经过电话协商,他说等他把房子租出去把剩下的房款退给我。但在前几天,我去了原来住得房子,锁已经换了进不去,但是那里已经住了人,打电话问房东,他说虽然那里住了人但是和他们的合同是从25号开始签的。房东是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又把房子租出去的。大概十几天的房租我应不应该追究呢?
2011-11-21 08:38 RcY1523(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21 08:56
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1-11-21 11:24
应该退还给你;
3 柯荣明律师  2011-11-22 13:34
可以向房东或者新的租户索要。看具体情况,房东以没有收到25日之前的租金,那25日之前的占用费,新的租户是必须支付你的。你完全是有权利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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