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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赔偿问题
有关劳动赔偿问题 企业从国有变卖给私人后,如果不愿意留在变卖后的单位是不是能够赔偿?还有国有企业在挂牌之前不经过全体职工大会,而是秘密约见一半去签署一些赔偿协议而使他们同意签署挂牌同意书,请问企业这么做合法吗?我们另一半人至今都没我们一个答复,我们该怎么办?
2011-11-20 21:18 liuzhe……(上海-卢湾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1-11-20 21:34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1-11-20 21:39
那就继续工作,如果单位单方面辞退你们,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单位因为客观情况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又无法协商变更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按照你们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1-11-20 22:09
1、公司是否挂牌公司有自己的自主权,无须征得所有职工同意。
2、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解除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 李军律师  2011-11-23 20:44
你所指的国企变卖给私人是什么意思?通常情况下,国企出售需要国资委批文同意。
至于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的话,可以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
5 110网律师  2011-12-03 14:58
通常情况下,国企出售需要国资委批文同意。
至于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的话,可以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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