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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缴纳的保险费算不算个人财产
离婚前缴纳的保险费算不算个人财产 我和妻子离婚前,我上了一份个人商业保险6000元每年,交了三年的社保,每年是1000元,在离婚时前妻提出索要这部分钱,出于尽早办妥离婚手续,便答应了她的要求。如果我把这些钱给她,他该不该把我上保险的合同及缴费证明还给我?如果不还给我,这笔钱我可不可以不支付?
2011-11-19 10:52 Ivb7857()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11-19 11:04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1-11-19 10:56
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了要付这笔钱你就应该支付给她,你可以要求她先把合同及缴费证明给你再支付。
3 陈晓云律师  2011-11-20 11:18
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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