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交通赔付款属于个人财产吗? 我弟弟和弟媳结婚11年,2010年12月27日,弟媳开货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生命垂危,在抢救她时,我的父母及叔叔筹集6万元医药费,三个月后还在医院住院的弟媳就提出和我弟弟离婚,并让他的哥哥姐姐去社区说明,她和我弟弟要离婚,赔付的交通事故款和我弟弟没有关系。之后弟媳又将家里的钥匙给她姐,取走了家里的两万柒仟元存款。2011年8月弟媳拿到交通赔付款23万元。弟媳换了电话号码,重新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托别人带话给我弟弟他要协议离婚,我家支付的6万元,她不认,我们该怎么办?
2011-11-15 10:02 MSc3516()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11-15 10:08
收集证据通过诉讼处理
2 胡爱军律师 2011-11-15 10:04
提供证据证明,诉讼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1-11-15 10:38
需要提交证据证明6万元是借来的,协商不成,然后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