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工 我10月9号在深圳一家港资公司上班,11月2号因为征兵,向公司请一星期假回老家衡阳体检、办理入伍的事宜,由于体检通过了,我就打算不去公司上班了,专心办理入伍手续,于11月9日电话通知公司,我要辞工,并委托一同事为我办理辞工手续,因为还在试用期,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我吧我的入伍通知书传过去才给我结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我能及时要回我的工资吗?
2009-11-12 14:58 kdave(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12 16:59
公司的要求不合法.
2 110网律师 2009-11-13 08:04
不合法,再协商下。
3 李翠英律师 2009-11-13 13:36
你可以把入伍通知书传过去,这样对你也没什么损失,而且可以顺利结工资。
4 110网律师 2009-11-13 19:34
按其要求做吧
要不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才能拿到工资
要不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才能拿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