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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次签合同内有薪资,后面续签的合同未写明薪资及岗位津贴,公司要求取消岗位津贴合法嘛?
公司第一次签合同内有薪资,后面续签的合同未写明薪资及岗位津贴,公司要求取消岗位津贴合法嘛? 公司第一次签合同时有薪资,后面续签的合同就没有写薪资了,在第一次签的合同后,工资加过好几次,因为职务需要领导给加了岗位津贴,工资单上体现出来的是工资多少,岗位津贴多少,现在公司要取消,岗位津贴,这算合法嘛?
2011-11-15 16:06 wangla……(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1-11-15 17:10
不合法  建议向劳动局反应吧
2 孙新律师  2011-11-15 15:06
不合法,按照与公司达成的协议办理,如后续合同没有明确,可以参照第一次合同,公司无故扣押公司,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3 陈晓云律师  2011-11-15 15:24
不合法,续签合同不能降低原待遇。
4 孙新律师  2011-11-15 16:07
依据你现在的劳动合同,确定是否有薪资及岗位津贴 我的补充: 2011-11-15 16:07

如果待遇降低可以要求单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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