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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赔偿吗
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到公司去应聘的时候老板一开始试用期一到三个月.如果过了试用期工资按2000结算给我.如果没过就按1500结算.现在都三个月多了(2011.8.8到2011.11.14).第一个月发工资时按1500发.他说过了试用期把剩下的500补给我.到现在他欠公司所有员工两个多月的工资没有发.我多次问询什么时候发工资.结果就被无理的开除了.现在他结工资按1500结给我.但我进公司以来都没签订过什么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2011-11-15 11:29 dyj530(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忠斌律师  2011-11-15 12:23
无故开除和不发工资你都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1-11-15 12:54
如果证据充足,申请劳动仲裁。
3 都燕果律师  2011-11-15 15:39
根据你讲述的情况,可以申请仲裁维权,但要注意收集证据。
4 110网律师  2011-11-15 16:56
你好,你是不能得到补偿的,因为使用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都有这个权利。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你可以直接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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