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案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咨询 你好,尊敬的在线法官。我是一起变更抚养权案子的原告,9月13号我委托律师开庭的(因为在异地开庭),开庭后迟迟没有消息,昨天法院通知律师明天再次开庭由原来的1位法官变成现在的3位法官来审判。我查了相关的资料得知,案子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我这案子由于时间限制现在已转成普通程序了,我想问下,普通程序的6个月是从立案的时间算起吗?是不是意味着我还要再等半年?我能否电话联系主审法官,把我自己的切实情况申诉一遍,但是辩护律师不同意此做法。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等?
2011-11-14 09:42 世纪流星(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1-14 09:46
普通程序从立案时间计算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14 09:53
简易程序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之日起算,是否联系主审法官是你自己的权利。
3 陈晓云律师 2011-11-14 10:32
现在是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半年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