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医疗期间离婚,另一方是否应该承担医疗费?
医疗期间离婚,另一方是否应该承担医疗费? 我和女方经人介绍2010年2月认识,同年3月22日领取了结婚证,由于缺乏了解,没有进行婚前检查,2010年7月在怀孕3个月后去医院检查,发现她患有严重的乙肝大三阳,具有传染性。在医生的建议下做了人流,之后她就回了娘家,其父为其治疗花了两万余元。从2011年7月至今双方一直分居。我们家三人都很健康,没有乙肝,婚后没有外出,一直在家生活。后四处咨询,发现她患这个病已有一段时间,但没有证据。我于2011年3月起诉后,对方坚决不同意,其父提出了10万余元的赔偿要求。4月法院判定不准离婚,我家是农村家庭,结婚所花80000余元都是父母四处借来的,我本人收入也很低,在外打工一月不到两千元。现在我提出二次起诉,请问法院会怎么判?
2011-11-13 08:33 等待2011……(陕西-汉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11月13日 09时56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一并作出判决。
      3,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除此以外,你无需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孙新律师  2011-11-13 08:58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