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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入职,签订合同三年,2014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合同
2011年入职,签订合同三年,2014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合同 2011年入职,签订合同三年,2014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合同,2016年公司让办离职手续,内部培训考核没通过,我能得到赔偿吗?
2016-05-06 12:57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5-06 13:04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6-05-06 12:59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经济赔偿金
3 宋超律师  2016-05-06 13:00
您好,单位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4 申维丰律师  2016-05-06 13:00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经济赔偿金
5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5-06 14:56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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