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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赔尝纠纷
劳动赔尝纠纷 我是1997年开始在现公司工作的,到现在2011年已有15年工龄,最近公司在解雇我们时说到赔尝时说分两段来进行:2007前的赔尝按2007年劳动法结算,2007年后按2008年的劳动法来结算。(因我们每年都有加薪的)。请问这样是符合劳动法的吗?谢谢了!
2011-11-09 08:10 cve4921()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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