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八年,被公司辞退,该如何补偿 我与2004年3月18日入职公司,到2008年元月都是每年度签订劳动合同。从2009年开始,由于新劳动法的实施,公司从2009年元月跟我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2011年12月31日截止,现公司准备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注:不提前通知我,我收到的内部消息,也是公司的惯例),请问该如何赔偿?目前工资为4000元\月(含各种补助在内,扣除保险税金外),年底奖金估计为5万。请高人指点?万分感谢!
2011-11-06 10:51 hpx50(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11月06日 11时22分
应当支付补偿金,详情请面谈律师。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1-11-06 10:55
可以要求相应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