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月份入职公司 在短短的六个月施工其间加班500多 2010年一月份入职公司 在短短的六个月施工其间加班500多个小时 只到八月份才签定劳动合同交保险 直至2016年在这长达七年的时间公司一直是一周六天工作 朝九晚五 我现在已经辞职两个月了 也是最近才听说原单位不给加班费 没按合同法按时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想咨询尊敬的律师 我是否可以主张赔偿这七年的加班费和没签定劳动合同期间的六个月的双倍工资 期待您的答复 谢谢
2016-04-27 09:57 ask201……(吉林-长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大家好!在公司工作七年半我一月工资3000,最近查出乙肝病假请了六个月,病假工资能拿多少谢谢
0个回复公司规定一年工作2000个小时,没活就休息有活就让加班,现在又说加的班一月就给一半
5个回复公司实行月薪制度,3200一月一个月休息两天加班另算,所以6月30天上28天班3200而7月31天上
0个回复潘律师您好!因本人在那就公司做员工,做了两月发工资待遇太低,一月差不多天天加班到十点半
0个回复公司没有按劳动法规定一月36小时加班,超时加班劳动着可以按劳动法得到赔偿吗?
5个回复我在今年的一月9号离职,公司是否有义务购买一月份的社保?
2个回复我在公司做了将近两年06年2月十日进的厂08年2月1日离的厂一月份干就请假回家,后因家中有事没能回厂
4个回复公司面临倒闭,要求辞职,合同期限还有六个月,应该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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