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欠薪,控股公司的责任 我的公司在深圳,它92%的股份由一家香港公司拥有,
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为香港公司研发和生产,
产品大部分通过香港公司公司去销售,
深圳公司自己几乎没有销售,也没有收入;
现在公司经营不善,欠薪,恐怕还会破产,
但香港公司还有一定资金,并且仍在运营
(它还有别的业务,是有收入的);
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追究控股公司的责任,以及拿回欠薪?
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做?
非常感谢!
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为香港公司研发和生产,
产品大部分通过香港公司公司去销售,
深圳公司自己几乎没有销售,也没有收入;
现在公司经营不善,欠薪,恐怕还会破产,
但香港公司还有一定资金,并且仍在运营
(它还有别的业务,是有收入的);
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追究控股公司的责任,以及拿回欠薪?
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做?
非常感谢!
2009-10-30 11:26 dot.ch……(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09年10月30日 12时10分
答:1、控股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你无权向控股公司直接主张权利;2、深圳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三来一补”,不违法,实践中,大部分内地公司属于这种情况。
2 110网律师 2009-10-30 11:42
与控股公司无关
3 110网律师 2009-10-30 11:44
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