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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和破产清算的问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和破产清算的问题 请问一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两个股东可以是亲属关系吗?用现金注册,注册资本一个占99%,一个占1%,是否可以?这会带来什么潜在风险吗?另外,如果这两个亲属股东用他们自己的房子暂时当作公司注册地,但是公司章程里写明,该公司只享有盖房子的使用权,但是房子的所有权仍归两位股东私人所有。如果公司不幸破产,这两位亲属股东会被追究个人财产连带责任吗?这个被用作公司注册地的房子会被拿来抵公司债务吗?非常感谢!
2010-05-15 16:32 gubabi……(北京-宣武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锐律师  电话:13552201295  2010年05月15日 16时35分
没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收资本。出资多少双方都可以。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2 孙新律师  2010-05-15 16:54
可以。不会承担,不会。
3 孙新律师  2010-05-15 17:00
可以是亲属关系,比例没有限制。房产不属于注册资本范畴就不会被用来清偿公司债务。
4 孙新律师  2010-05-15 17:16
没有问题,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个人仅就公司的投资负责任,QQ860554149
5 peng律师  2010-05-15 18:55
为稳妥起见,建议当面详细咨询,避免信息不全造成误导,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6 张赛男律师  2010-05-15 20:05
可以是亲属关系,对比例没有限制。只要房产的价值没有被算入注册资本范畴,破产时就不会被用来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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