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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或不给工资
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或不给工资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原来所在的公司,就职三个月,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离职的时候按照正规的程序办理的离职,但现在到了发工资的时间却没有发给我,当我去咨询的时候公司却以离职原因不属实为由,要考察我三个月,三个月之内表现好坏作为发不发工资的标准,让我一头雾水,而且公司经常拖欠员工的工资,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律师了!
2011-11-03 09:08 151533……(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电话:13818674370  2011年11月03日 09时21分
单位的理由太无厘头,你可以就此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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