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在一家纯外资企业工作两年。在劳务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和也未明确表明原因的情况下 您好,律师。我在一家纯外资企业工作两年。在劳务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和也未明确表明原因的情况下,让我主动提辞职报告辞职。请问这样行为是否合法?我可否不同意“主动辞职”?如果公司辞退我可否向公司有法可依的寻求赔偿?强行逼我辞职的做法是否可以寻求劳动仲裁?另外,我们公司无论是工作日还是双休,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全部无加班费补偿,只是以劳动时间换换休。请问这样是否合法?谢谢
2016-04-23 06:44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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