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和户籍管理 本人2004年与山东烟台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2006年辞职,当时将辞职申请交往公司人力部门,但是未办理户口和档案迁移手续。本人与2011年前往公司办理手续时,公司告诉2007年发布规定,未及时迁出户口的要缴纳每月240元的户口管理费。我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我该如何处理?请予以答复。谢谢!
2011-10-30 20:29 liu292……(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31 10:16
不需要缴纳,单位违法收费。建议你电话联系我 问清楚情况后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