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过户日期是2015年12月15日,下家银行贷款的,到过户日未审批下来 房子的过户日期是2015年12月15日,下家银行贷款的,到过户日未审批下来,2016年1月28日再过户的,贷款下来是3月24号,因为我是置换导致我违约了上家,经协商我付了上家一万违约金,现在我可以追究我的下家违约责任嘛?
2016-04-12 10:37 ask201……(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6-04-12 10:42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维权
2 颜培卿律师 2016-04-12 10:39
如果按合同约定对方违约的话 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其赔偿
3 李云律师 2016-04-12 10:43
合同约定对方违约的话 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其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6-04-12 10:56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追究下家违约责任,起诉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6-04-12 13:57
可以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维权。
详情欢迎咨询上海申浩律所 陈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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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颜莉萍律师 2016-04-15 15:12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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