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区域保护政策 本人于09年8月加盟某品牌奶茶店,公司有承诺在方圆500米范围内不能有第二家店营业。到本月发现在本店附近有同样品牌的店营业,(未超出500米)本人找公司沟通未果,(公司以我们不在公司拿货为由不予协商,公司货物比市场价格高出许多,让我无法承受,一摸一样的货物价格高出许多),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1-10-24 16:03 suxinl……(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10月28日 09时41分
直接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1-11-02 20:53
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