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问题帮个忙谢谢 我咨询下劳资问题。我是2007年9月27日到我现在所在的用人单位,当时去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现在已经4年多了。现在单位不想用我了。根据劳动法第82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支付当月工资的二倍,但是单位没有支付我二倍工资。我工资一直都850元,没有任何补助。请问我能否要回来我4年的双倍工资呢?除了双倍工资以外还应该给我什么补偿呢?请帮个忙回答下谢谢
2011-10-24 14:23 wy8789……(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年10月24日 14时59分
1、工资的问题:从你入司的第二个月至一年你可以要求2倍的工资也就是11个月的2倍工资
2、满一年意味着你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会有经济补偿但是这个就要看你有没有严重违纪呀或者徇私舞弊等一系列问题啦
3、关于社保这块用人单位是存在过错的先协商还可以仲裁
2、满一年意味着你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会有经济补偿但是这个就要看你有没有严重违纪呀或者徇私舞弊等一系列问题啦
3、关于社保这块用人单位是存在过错的先协商还可以仲裁
2 2011-10-24 14:30
你好,双倍工资只能要十一个月的,你还可以要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