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与民事的问题,需要您的帮忙!谢谢!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男朋友跟他同事出去吃饭,后来被其同事打到脑部出血,当我找到他的时候,其同事只是说他当时喝醉酒了,隐瞒了被打的事实,因此错过了送去医院抢救的时间,昏迷了一个月,现在导致他自身生活不能自理还要他妈妈一天到晚伺候他;经法医鉴定为一级重伤。现在对方一点赔偿金都没有给,现在还有几天就要开庭了,我们又没有自诉律师我们应该怎么为他自诉呢?如果不赔偿那个打人的要坐多久牢?如果我们不要他坐牢直接要他照顾受害者可以吗?我真的很需要你的答案,谢谢
2011-10-23 17:00 龚伟恩(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10月24日 13时42分
到公安机关报警,打人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无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不能让打人者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