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的待遇问题 我是天津某大学某系教务科的一名教务员,属于劳务派遣性质。我们领导告诉我我的工资这一辈子都是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有寒暑假,但是寒暑假没有一分钱,等于是12个月拿10个月的钱,我想知道这样的做法公平吗?目前我已经在单位干了半年(包括实习3个月,试用期1个月),但是合同还没有签(应该这周给签),这样是不是也不符合规定呢?
2011-10-24 12:34 nXQ462(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0-24 12:53
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
2 孙新律师 2011-10-24 16:44
建议您带着合同当面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1-10-24 21:06
劳动合同双方是自愿的,如果你不同意关于工资的约定,可以选择离职。
4 孙新律师 2011-10-25 09:5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5 孙新律师 2011-10-25 15:27
被派遣在该大学一辈子已经是违法行为。
到教务问清楚大学有没有这个用工方式。
到教务问清楚大学有没有这个用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