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无效,卖方未按协议约定退款 卖方在2010年底至2011年初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购房合同无效、买方立刻归还房屋,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判决买方一个月内归还房屋,但是考虑到,卖方暂时无力全额退款,而买房也要另行购买房屋,因此另立协议,明确了退款的总额,以及退房、退款的时间。现买方已经按协议要求搬离房屋,可是卖方表示只能退还部分房款,剩余部分可能。买方由于新购房屋急需用钱,应如何维权,是否需要先按协议归还房屋?剩余的房款如何追回。(买卖双方初步谈判破裂,卖方表示若房屋不按时归还,连部分的退款也不打算支付)
2011-10-24 11:43 Satan_……(福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10-24 12:35
找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