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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是讲证据还是讲关系(交易)
法律面前是讲证据还是讲关系(交易) 我是在某事业(工会)单位上班七年,签劳动合同四次,签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六年,依据劳动法和招工表录取合同,本人应当属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有合同的起始时间,没有合同的终止时间,依据后三份合同我又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份劳动合同书单位说已丢失,无法参考(因单位签合同时都没有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文本,事后问了才给)通过工商局查询得知单位不是表面的上下层关系,而是两个的法人主体2000年4月4日改制分离,但在管理.人事.财务方面都是同一班人,法人同一人,正因如此合同的文本的单位性质出现三个:事业.集体.企业。但我的劳动是在同一主体.同一岗位上班七年。请问我的加班费如何讨得回?依据劳动法:“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单位不出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011年7月18日我向当地劳动仲裁,至今无果,请问我如何做?跪请法律援助。
2011-10-20 17:18 受伤的汉(广西-桂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3 09:11
如你所说,劳动关系一般以劳动合同书上用工主体确定,如有多个主体,则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
如有证据证明,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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