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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官司的起诉理由该是借款还是不当的利,我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对我有利
我的官司的起诉理由该是借款还是不当的利,我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对我有利 我由于在给我前女友存款时当天她在外地开会。存款当天她分别用她手机短信告诉我她在外地开会,和把她卡号用短信发给我。在我要求她还款时,她也是用短信方式向我要我的银行卡号,我再以短信把我的银行卡号发给她。再加上我给她卡号存款时我保存了详细的存款单,上面有我存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存款日期和她持卡人的名字。还有我发送短信给她时的发送成功的证明【是从中国移动网站上我的短信发送详单上打印出来的】。另外还有她的手机号码是用她的名字在移动登记的,我有帮她交话费的发票来以此证明,这些证据在诉讼时是否对我有利,
2011-10-18 21:57 swb260……(浙江-湖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0-18 22:18
借贷关系。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10-19 06:31
可以作为证据。
3 110网律师  2011-10-19 00:09
为什么不聘请一个律师,你能搞的清楚这么复杂的法律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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