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上规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可是我坚持做了十五天后发现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 我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上规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可是我坚持做了十五天后发现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想要辞职,公司管理却告知未做满一个月没有工资,叫我直接走人,辞职手续都不办,请问这合法吗?我到底能拿到工资吗?我需要怎样才能拿到工资?
2016-04-03 21:59 ask201……(贵州-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2016-04-18 12:56
可以提前三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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