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签署空白协议且被拆迁户没有拿到协议,如此协议是否有效? 拆迁单位先让被拆迁户签空白协议,只让拆迁户签字,却无赔偿等内容;并将协议全部拿走。被拆迁户至房屋拆除也没有拿到协议。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协议是否有效?被拆迁户能否推翻协议,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2011-10-16 15:24 white7……(江苏-无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16 16:23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3、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村民可联名控告起诉。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3、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村民可联名控告起诉。
2 陈晓云律师 2011-10-16 17:10
未经双方协商的协议,因违法自愿可由拆迁户撤销
3 尹利兵律师 2011-10-17 14:43
属于明显违法的行为,不过一旦你们签字后,拆迁单位一般都会补充完整相应的协议内容,在法庭上仍然有效。所以如果你认为补偿不合理,首先坚决不签字,然后再积极维权。如果已经签字,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维权,我们可以从其他突破口来为你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我所专业代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案件,成功维权过情况类似的多起案件,可先上我所网站(www.bjsheng.com)了解一下,有需要再联系。
“承诺只为被拆迁人与被征收人维权”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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