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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迫签署的9月份30万的业绩保证书是否有效,业绩没有完成,公司辞退我,我能否要求公司支持辞退我的一
被逼迫签署的9月份30万的业绩保证书是否有效,业绩没有完成,公司辞退我,我能否要求公司支持辞退我的一 合同未到期,11.09月初公司以我业绩不好要我接受辞退或降薪转岗,我不同意,后公司给我第3条路,逼迫我签署9月份30万的业绩保证书,达不到就视为自动离职,或接受换岗,现在9月已过,没有完成30万的业绩,公司要求我履行协议写离职申请书自动离职,且没有任何赔偿,请问这份被逼迫签署的9月份30万的业绩保证书是否有效,业绩没有完成,公司辞退我,我能否要求公司支持辞退我的一个月的赔偿金?
现在我这边不写离职申请书,要怎么才能不用去上班了,不被公司说成无故旷工,可以去劳动局维权,可以获得怎么样的补偿?
2011-10-12 17:39 211436……(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13日 11时04分
1、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2、自动离职属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赔偿;
3、不能完成业绩一般属于不胜任工作,经过客观考核及法律程序,用人单位可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用人单位要求你不去上班,你要向用人单位索取书面解除通知,否则双方劳动合同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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