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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书面离职。但是公司领导以找不到人接替为由不予工作交接
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书面离职。但是公司领导以找不到人接替为由不予工作交接 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书面离职。但是公司领导以找不到人接替为由不予工作交接。三期期满后我离开公司。现在公司给我出具了离职通知单,即不开具离职证明。还有半个多月的工资没有发放,公司也并不做出处置。请问我该怎么应对?(寄出的离职通知单我并没有签收)刚毕业大学生一枚,急求。
2016-04-01 14:11 ask20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4-01 14:17
这是可以先对你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4-01 14:18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3 孙新律师  2016-04-01 14:22
劳动局投诉
4 徐卫东律师  2016-04-01 14:38
你好,这是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6-04-01 15:00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并到相关部门投诉
6 乜庆祥律师  2016-04-01 16:48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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