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问题 律师,你好!本人2011年9月26日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其间续签及变更各一次。最后一次续签合同期到2018年8月30日。在公司工作四年半多,公司无顾要求辞退。请问赔偿金应该怎么算?如果不按合理赔偿金赔偿,我要怎以做?2015年的年终奖公司还没有发,我应该怎么索取?谢谢!
2016-03-31 14:28 sunxia……(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4-01 14:02
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6-03-31 14:32
赔偿项目较多,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详细谈
3 隋新律师 2016-03-31 15:45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 张勇律师 2016-03-31 16:36
你好,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
5 110网律师 2016-03-31 19:26
可以主张!!!
6 110网律师 2016-04-01 09:50
应该赔你10个月的工资。
7 刘丹律师 2016-04-01 11:16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 毛健民律师 2016-04-01 12:29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