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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咨询
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母亲今年51周岁,是瓦市泡崖人,农民。父亲及我们姐妹均在外工作,平时都是独自在家,2009年9月赵某深夜10点多钟,闯入我家,要强行与母亲发生关系,未遂。后逃逸。母亲由于惊吓过度,当时就瘫痪了,后经长达两年的各项治疗,2011年9月经大连市精神病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其他医院诊断为应激障碍及心律不齐等,现在母亲已经失去劳动能力。赵某的行为这两年来给我们一家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全家人两年来一直为母亲治病而奔波,现在,我们要正式起诉赵某,想问一下,这方面的赔偿问题,应该怎样申请?
2011-10-14 11:25 咨询事宜(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0-14 11:34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2 王军律师  2011-10-14 11:42
根据不同的情况 ,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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