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关于伤害赔偿和什么样算重伤。 因为喝酒和朋友打起来了,我的胳膊肌腱被砍断,而且也骨折了,还有脚步也是骨折,刀口长有20厘米,共有七处。现在我的小拇指一点知觉都没有,这样算重伤吗?还有就是砍我这个人现在没有抓住。如果要是抓住了,他不想拿钱,或愿意受法律制裁,那样我还能得到医药费的赔偿吗。现在住院已经花27000,而且还得需要二次手术,就是取出骨折部位的钢钉【两处】,
2011-05-02 04:04 yFC2432(辽宁-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5-02 19:19
若构成重伤,对方要负刑事责任并赔偿你的医药费等各种费
2 刘德斌律师 2011-05-02 06:56
就你述情况,伤情挺重,是否属于重伤还需进行鉴定确认,若构成重伤,对方要负刑事责任并赔偿你的医药费等各种费用。
3 110网律师 2011-05-02 10:48
是否构成重伤,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委托相应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按您的陈述,你的伤至少构成轻伤,打你的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打你的人不论好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即你说的受法律制裁),均应当赔偿你的人身损害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护理费、营费、伙食补助费、伤残等级赔偿金等)。如果他不愿意赔偿,在胜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打你的人不论好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即你说的受法律制裁),均应当赔偿你的人身损害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护理费、营费、伙食补助费、伤残等级赔偿金等)。如果他不愿意赔偿,在胜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