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产放假,承诺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生活费,员工是否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我从2013年12月5日进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5日,2013年3月25日公司由于自身原因宣布停产放假,2013年2月份的工资也没有照常发放了,公司说4月份说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只是发了一个邮件说明通知放假,没有说什么时候上班,只是让我们在家等,现在我是否可以提出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基本工资*1.5)。
2016-03-26 18:12 540493……(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3-26 20:29
可以提出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
2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16-03-29 11:18
可以的哦,可以依法维护权利的
3 李庆标律师 2016-03-26 20:27
员工这种要求是不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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