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 50多岁被人殴打,打掉两颗牙,并且朝腰部,胸口部用脚踹,身上有淤青。最后被人拉开,在法律上能被界定为故意伤害罪吗?
2011-10-11 19:02 JfR1021(河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11 19:04
报警,由警方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以上,打人者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达不到轻伤,就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受到治安处罚。
北京吴晓东律师。
北京吴晓东律师。
2 谷友军律师 2011-10-11 19:15
做伤情鉴定,构成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10-11 20:41
报警 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以上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4 110网律师 2011-10-11 21:49
应该请求公安机关做伤情将鉴定,如果认定为轻伤以上,就可以负刑事责任。
5 李京军律师 2011-10-11 23:53
要经过公安机关做鉴定,构成轻伤可以要求施害者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轻伤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民事赔偿,当然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6 孙新律师 2011-10-12 08:20
根据你的介绍,可能是轻伤。报警处理,依法进行法医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7 孙新律师 2011-10-12 11:11
建议报警。根据描述,可能构成轻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