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辞而别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 工人进厂时就口头约定200元信用金 做满一年就退 他答应了 而且还做了三个月说走就走了没经同意 导致生产受到影响 请问他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1-10-11 10:10 474846……(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0-11 10:20
劳动应承担赔偿责任,有争议的,工厂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1-10-11 10:28
你必须要举证证明你的实际损失。可申请劳动仲裁。
3 李小利律师 2011-10-11 11:15
如果你们没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如没签书面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等情形,工人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由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4 喻远军律师 2011-10-12 06:27
有权申请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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