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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离职1年半被原单位韩企起诉,求助
本人离职1年半被原单位韩企起诉,求助 本人10月1日收到一封原单位的律师函,以2007年本人所负责的原公司房屋租赁保证金11000元未退还公司为由,认为我私自截留公司款项并欲起诉
而实际情况小猫在2006年-2008年在这家韩企公司做总务专员,工作的一项就是负责外籍人员的房屋租赁工作,而被起诉的这一笔保证金 早在07年底 就已由本人从房东那里取回现金 交回公司财务,并取回自己交款的收据,到2008年自己从这家韩企公司离职时,该交款收据和所有房租租赁的合同文件等一并交给当时的部门领导,但08年6月已离职的我竟然在09年10月又接到这样的律师函,并说根本没有我较宽的记录,较宽的收据也找不到。自己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如果真的起诉我 我自己手里根本没有交款的证明 自己不知如何是好

在这里请求各位朋友给予帮助,不知我应该如何应对现在的情况呢?

在这里先谢过大家了。。。




收据在我离职前交接工作时候已经连同合同 以及 其他租赁合同的文件都交给了我以前的朝鲜族领导......现在据他说是没有


但是我离职的时候 公司都是确认好 账目没有问题才批准离职 然后给我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我才拿着这个通知书 去的新公司


证人证明 难度不小 还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同事 很难给我作证啊...




不知道什么叫诉讼时效?

我08年6月离职的时候,公司都是确认好 账目没有问题才批准离职 
然后给我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我才拿着这个通知书 去的新公司


也就是说当时没有说这笔钱找不到 所以就正当批准我离职了

现在到09年的9月份 给我打电话 说这笔钱没交回来(离职到现在的一年半都没有联系我说这笔钱有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说这个时限啊?

心理着急就是因为自己手头什么证明钱已经交回的材料也没有 




另外不知道能不能上传照片 本来手头有这份律师函的照片的
2009-10-07 09:13 riise1……(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10-07 12:08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 李玉更律师  2009-10-08 13:52
不要着急,自己没做亏心事就要勇敢面对,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吧。
3 任国平律师  2009-10-08 15:41
如果你已交款并在辞职时已将交款收据交于原公司,那么公司应当举证证明你未实际交款的证据以及你办理辞职手续时未交收据的证据;建议你可以收集原公司与辞职相关的交接程序的规章制度作为抗辩。
4 周传豹律师  2009-10-08 16:41
办理交接手续时有没有财务已交接完毕的记载?若有,则你不承担责任。
5 陈新明律师  2009-10-22 08:49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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