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遭单位起诉 由于国企改制,全员下岗,我于2009年10月份看到报纸广告招聘房地产经纪人,免费培训。于是我应聘做了房地产经纪人,每天按照公司的要求上下班,找房源、找客户。这份工作没有底薪,只按个人业绩提成。刚入职2个月内成交按佣金的40%提成,参加公司组织的岗位培训。2个月后我有了办结业绩按40%提成后,后转到了业务部。提成比例变为50%。半年后,由于这家公司管理不够人性化,加之国家出台限制房价政策,我连续2个月没业绩,导致我下个月将重新回新人部听课,提成降到40%。于是我提出离职。离职后我与自己的一个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原公司要求我按当时入职时签定的《合作加盟认可协议书》赔偿其培训费5万元,违约金20万。
2010-06-27 11:21 qwe123……(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云峰律师 2010-06-27 13:54
你好:
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行为的,不用支付违约金。请电话咨询。
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行为的,不用支付违约金。请电话咨询。
2 孙喜春律师 2010-06-27 20:59
如果你已经被起诉,建议还是正常应诉,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