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时间手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现正办离职手续想了解单位赔偿本人是怎样赔付的 如现在辞职,请问会按照新赔偿标准赔偿吗
2011-07-14 00:50 炊哥(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大文律师 2011-07-14 12:57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1-07-14 14:41
你好,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伤残补助等多个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