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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公司与经营者个人商柜《联营合同》纠纷的三个问题?
百货公司与经营者个人商柜《联营合同》纠纷的三个问题? 百货公司(有执照)与个人(直接经营者,无执照)签订商柜《联营合同》,百货公司提供了经营场地和商柜给其个人经营蔬菜、水果生意,进货和零售都有其经营者个人完成,各种应对账款百货公司不参与其中,由经营者个人面对供应商和消费者,并且该经营者个人没有进行工商营业登记。同时百货公司与其经营者个人约定了经营和结算条款。问:1、该《联营合同》是否有效,因为该经营者个人没有依法登记?2、该《联营合同》是不是名为联营,实为租赁?3、如果该经营者个人因欠水果供应商较大款项逃走了,该百货公司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1-10-08 13:48 hlong(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08 13:53
合同有效。属于租赁合同。百货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10-08 16:08
是否有进货合同,合同的购货方是百货公司的名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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