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租期未满是否能要回剩余租金? 本人于2009年9月6日租得一间出租屋,交付三个月房租1200元及押金500元,合计1700元。现因要回家,要求退房,但房东却说只能退回押金跟剩余租金的一半(共900)!合同上并没有这样写,而且租房的时候他也没说。
2009-10-05 20:25 mghdc(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电话:13516808493 2009年10月05日 20时30分
如果合同未约定你提前解约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则你可以要回上述款项。
2 110网律师 2009-10-05 20:32
你存在违约情形,承担适当的经济违约责任亦为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