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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没有任何说法我该怎么才能讨回我的权益
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没有任何说法我该怎么才能讨回我的权益 我在一家农产品公司当门卫.从2013年8月份上班.干到今年3.15日.公司突然告诉放假了.没有任何说法.公司在2013年8月份到2014年11月份没有和我签过合同.也没有交过保险.在2014年11月左右公司被外地集团收购并签了1年合同.在2015年10月左右生产期间又签到2016年2.29日的临时劳动协议.在2016年3.15日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告诉我放假了.并没有任何说法和补偿.在职期间没有节假.双休日.没有一天旷工.现在公司无故辞退我.我该怎么才能讨回我应有的权益.
2016-03-18 00:08 zb0813(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3-18 06:07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3-18 07:09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3-18 07:20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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