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单位以各种方式使病人(我妈)半途停止治疗。 事情是发生在2011年07月13日,我妈是在 3号机组施工现场担任吊钢管之职,当钢管吊到离地面约7米-8米处时,因塔吊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在无专人指挥下一根钢丝绳起吊钢管,致使从中掉下一根约2米长钢管,正好砸中我妈头部,幸好及时送往邹平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因病情特别严重,因此在当天晚上12点左右急转往济南市军区总医院进行手术和治疗,经过近两个月的治疗后,确诊为:头部破裂、颈椎粉碎性骨折及高位截瘫。我们现在很无助,不知道怎么是好,还请老师指点一下
2011-09-30 17:34 sDv218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08 16:40
尽快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工伤保险负责,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