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不支付工资 您好,我是3月份进入一家私人企业,试用期是1-3个月,结果到了9月份才购买社保,签的合同是内部合同,只有一份,因9月中旬家里有事情,发了短信请事假,因不知道处理事情需要多久时间,于是没有说要请几天假期,但是口头承诺办完事立即回来公司上班,领导打了电话给我说让我放心去办事,等回来再说。
9月份低收到经理的短信说如果30号之前没有去办理交接。就会扣我9月份的工资。我和他说关于工作上的文件我直接邮寄过去给他,他还是坚持说如果月底前没有本人回去交接工作照常扣。请问这样合理吗?我需要通过那些途径获取个人利益呢?非常感谢!!
9月份低收到经理的短信说如果30号之前没有去办理交接。就会扣我9月份的工资。我和他说关于工作上的文件我直接邮寄过去给他,他还是坚持说如果月底前没有本人回去交接工作照常扣。请问这样合理吗?我需要通过那些途径获取个人利益呢?非常感谢!!
2011-09-30 15:01 19840分(广东-珠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9-30 15:11
工作还是要当面交接的
2 110网律师 2011-10-05 00:23
交接和工资发放是分开的,不得以此为由不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