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迁利益分配 请问律师我和父母与兄弟一起住在老房子,在1991年单位见我家住房困难增配一间住房给我。我在当年将户口从老房子迁出,在1997年单位从新分给我一套住房(福利房),在1998年我和女儿户口又重新迁进老房子。现在老房子要动迁了,他们讲我享受过福利房户口也属于空挂户口,目前房子承租人是我但是承租人时间不到一年,我本人和女儿户口迁入以后,没有在老房子居住一天。不能享受动迁利益。我心里着急请问律师这是真的吗?
2016-03-09 15:24 136616……(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6-03-09 16:41
1、如果是承租人,是可以享受补偿安置利益的。
2、承租人的权利不受上述限制
《上海市高级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九、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答: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
(二)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2、承租人的权利不受上述限制
《上海市高级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九、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答: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
(二)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2 颜培卿律师 2016-03-09 15:25
是这样的
3 李勇律师 2016-03-09 15:29
要实际居住
4 袁文祥律师 2016-03-09 15:32
承租人是当然的被动迁对象,是法定,所有的谈判、签约必须是承租人!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有二十年动迁和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指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