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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迁利益分配
关于动迁利益分配 请问律师我和父母与兄弟一起住在老房子,在1991年单位见我家住房困难增配一间住房给我。我在当年将户口从老房子迁出,在1997年单位从新分给我一套住房(福利房),在1998年我和女儿户口又重新迁进老房子。现在老房子要动迁了,他们讲我享受过福利房户口也属于空挂户口,目前房子承租人是我但是承租人时间不到一年,我本人和女儿户口迁入以后,没有在老房子居住一天。不能享受动迁利益。我心里着急请问律师这是真的吗?
2016-03-09 12:05 136616……(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韦云律师  2016-03-09 12:09
“在1997年单位从新分给我一套住房(福利房)”,你无权要求享受动迁利益,这是真的。
2 颜培卿律师  2016-03-09 12:11
确实如此,是真的
3 颜莉萍律师  2016-03-09 13:19
确实是真的。
4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03-09 13:46
承租公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产权单位和您把产权结清,也就是把产权卖给您,然后您作为被征收人与政府谈判,这种情况下,和私房是一样的。第二种,产权单位不放弃产权,那么单位就会得到拆迁款,但是单位需要对您进行安置。原则就是解决您的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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